北京合同律师肯定告诉您:可以的。应参照实际履行的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建设工程合同在不断涌现出来,但是也因此产生很多合同无效的情形。那么建设工程合同认定无效,是否可以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合同纠纷律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整理了有关内容,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吧。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建设合同纠纷律师,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